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
时间:2011-03-28浏览:21

各院、系、直属单位,机关各部、处、室:

 

   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0〕40号)精神,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2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   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安排如下:4月2日(星期六)上4月4日(星期一)的课程,原安排在4月2日(星期六)和4月3日(星期日)的本科生课程停上,4月3日-5日的研究生课程停上。

   请各单位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、安全保卫等工作。

   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党政办公室

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